出自宋陈与义的《除夜二首(其一)》
拼音和注音
chéng zhōng bào zhú yǐ cán gèng , shuò chuī fān jiāng yì wèi píng 。
翻译及意思
词语释义
爆竹:也叫炮仗、爆仗。用纸紧裹火药,两头堵死,通过点着引火线引起燃烧爆炸发声的东西。常用于除旧迎新等欢庆场合,但由于燃放时会产生污染或引起火灾、伤人,现在很多城市已禁止燃放。
残更:旧时将一夜分为五更,第五更时称残更。
陈与义
陈与义(1090-1138),字去非,号简斋,汉族,其先祖居京兆,自曾祖陈希亮迁居洛阳,故为宋代河南洛阳人(现在属河南)。他生于宋哲宗元祐五年(1090年),卒于南宋宋高宗绍兴八年(1138年)。北宋末,南宋初年的杰出诗人,同时也工于填词。其词存于今者虽仅十余首,却别具风格,尤近于苏东坡,语意超绝,笔力横空,疏朗明快,自然浑成,著有《简斋集》。
原诗
城中爆竹已残更,朔吹翻江意未平。
多事鬓毛随节换,尽情灯火向人明。
比量旧岁聊堪喜,流转殊方又可惊。
明日岳阳楼上去,岛烟湖雾看春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