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自宋王居安的《送刘改之》
拼音和注音
háo jiā yǒu cái bù shí bǎo , pín zhě shí zhī kōng jiē zī 。
翻译及意思
词语释义
不识:不知道,不认识。西周刑法中三种可宽恕的条件之一。指误杀。不处理,不主持。识,通“[[职]]”。
王居安
王居安(约1167~1232),字简卿、资道,原籍方岩(今属温岭),定居黄岩县城岩魁坊(今郏家巷)。南宋淳熙十四年(1187)进士,甲科第三名。
原诗
名满江湖刘改之,半生穷困只吟诗。
人言季布恐难近,我谓郑老真吾师。
试令满饮至酩酊,愈觉高论生神奇。
豪家有财不识宝,贫者识之空嗟咨。